五十三年八月,美國美亞保險公司負責人史帶捐贈美金貳萬伍仟元(折合新台幣壹百萬元)。王世杰院長以毛筆親書「關於胡適紀念館之提議」五項,提至五十三年七月二十七日第二次臨時院務會議討論,全文如下﹕ | 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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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五十六年十一月份起,史帶又捐贈陳列室的維護費美金參千元(折合新台幣壹拾貳萬元),即每月新台幣壹萬元,先行試辦一年,嗣又續辦一年,至五十八年十月為止。 史帶氏於五十七年十二月二十日去世。至五十九年五月,史帶基金會又捐助美金貳萬伍千元(折合新台幣壹百萬元),作為紀念館基金,規定以此基金利息百分之七十,作為故居、陳列室、墓園的維護費﹔此項基金自六月份生息後,按月支用﹔另以利息百分之三十作為儲備金,專供陳列室大修、翻新改造修理之用。 胡夫人病逝後,所收賻金及治喪剩餘款合計新台幣參拾肆萬零伍百陸拾元,由其哲嗣胡祖望撥贈紀念館,作為維護墓園之基金。 民國八十二年九月八日,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(美國友邦美亞保險AIG集團聯繫機構)副董事長郭文德代表該公司又捐贈新台幣貳拾萬元給紀念館,作為維修費用。八十三年,鑒於館中房舍年久失修,安全堪慮,乃將故居以及陳列室屋頂全部翻修,並更換老舊電線,同時將後院已損壞之倉庫改建為辦公室等,自十一月動工,歷時四個月,全部工程款肆百餘萬元,除由中研院支助壹百萬元外,其餘參百陸拾捌萬元,悉由紀念館基金支付。 | ||||||||||||||
(註6)王世杰院長毛筆原件,現存胡適紀念館。 |